时下,通过互联网在线“听书”或者下载了语音读物使用mp3“听书”,成为一种新的读书方式。那么,“听书”是否会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呢?
根据《著作权法》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的规定,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文字作品均享有著作权,受到法律的保护。未经权利人许可,没有支付报酬的情况下使用尚在著作权保护期内的作品,如果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范围,一般应当认定为侵权行为。
因此,个人网上“听书”以及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而从网上下载合法授权的有声读物,通常不构成侵权。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朗诵图书文字作品并通过网络传播的“说书人”,以及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也未支付报酬的,提供付费下载有声读物的网站,则构成侵犯他人的著作权。
笔者建议“听书”的读者选择合法授权的网站,下载语音读物,并依照《著作权法》等的规定,合理使用。提供“听书”服务的网站,也应当获得合法授权,提供有合法来源的有声读物,以免发生侵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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