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例中,第三方之间往来信件、邮件或聊天记录是原始证据,需经过公证处公证。保证书或悔过书和照片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需确保合法性。录像和录音需要满足特定条件才能作为证据使用。在证据提取过程中,应选择合法的侦探公司,并确保其对婚外情证据的理解。
证据:
1.电子邮件和聊天记录:这些是第三方之间往来信件、邮件或聊天记录的原始文本,未经修改。在提取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的过程时要经过公证处公证,在起诉离婚时自己单独提取的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等外遇证据是很难被法院采信的。
二、保证书或悔过书。在婚外情被另一方发现之初,一些人会写下保证书或悔过书表明自己今后“决不再犯”的决心。
三、照片。因为婚外情证据的取得要有合法性,所以,如果请侦探公司拍照片,操作的过程中要好好的考察侦探公司对婚外情证据的理解,确保婚外情证据的合法性,已达到在法庭离婚时能提供有效地外遇证据的目的。
四、录像。如果当事人在公开场合拍摄的录像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是偷拍,只有在自己家中拍摄到的录像才能作为证据使用,而在宾馆通过监控录像拍摄的、破门而入在他人家中拍摄的都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五、录音。夫妻双方就一方有外遇的问题进行谈判时的录音资料,主要靠当事人自己偷录采集,并不需要告知对方。
保证书与悔过书
保证书和悔过书是两种不同类型的文书,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保证书是一种担保文件,保证债务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债务人不能违反保证人的利益。而悔过书则是一种道歉和认错文,表示债务人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承诺以后不再犯同样的错误。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保证书是一种担保合同,债务人未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承担保证责任。而悔过书则是一种侵权行为,如果债务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发送悔过书,则可能被视为承认自己的侵权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保证书和悔过书在法律效力上存在明显的区别。在涉及法律纠纷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采取哪种文书,以达到准确维护自身权益的目的。
结论:在处理婚外情证据时,需要注意保证书和悔过书的法律效力差异。保证书是一种担保合同,而悔过书则是一种侵权行为。在诉讼离婚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文书,以维护自身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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