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有权解剖尸体。决定解剖死因不明的尸体是公安机关行使侦查权的具体表现,在进行尸体检验中遇到死因不明的时候,公安机关可以通过解剖尸体,查看内伤,取样化验等方法查明死亡的原因,解剖尸体时应当通知死者的家属到场。
律师是否有权调取公安机关笔录
律师是否有权调取公安机关笔录要看在哪个阶段。公安侦查阶段的笔录是不能看的,只有案卷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诉讼之后,律师才能去查看卷宗,包括笔录等。代理诉讼的律师,有权按照规定查阅、复制案件有关材料。
公安机关笔录如果是民事案件,当事人本人是无法调取的,在实际在操作过程中,一般由法院直接向公安局调取;如果是刑事案件,执业律师必须在收到嫌疑人或其家属、被告人或其家属、受害人及其家属的授权委托,凭律师执业证件、委托手续、律所的公函,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可以调取公司的询问笔录。
一般笔录有两种保存方式,其消除时间不一样,如下:
1、是电脑保存,就是110指挥中心的电脑保存,一般是半年后消除;
2、是110民警手里拿的手写的110出警登记,这个时间能更长。如果110民警没有当场解决而是把当事人带到派出所,那派出所的接警记录是永久保存的。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一十八条
为了确定死因,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解剖尸体,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让其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签名。
死者家属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或者拒绝签名的,侦查人员应当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注明。对身份不明的尸体,无法通知死者家属的,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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