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居期间,以索要财物为手段且数额较大或有多次索要行为,可以构成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是一种犯罪行为,要受到刑罚的处罚,具体处罚要依据触犯的罪名、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来决定。
如果在同居期间以索要财物为手段,且所索要的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多次索要行为,那么可以将其定罪为敲诈勒索罪。
构成刑事犯罪的,要依据触犯的罪名,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依据刑法规定的标准进行处罚。
同居期间索要财物定罪标准
同居期间索要财物定罪标准是近年来我国司法实践中出现的一种新型犯罪形态。这种形态主要涉及在同居期间,一方以各种名义向另一方索取财物,而另一方在多次拒绝或者偿还后,仍然无法平息其索求,最终导致双方发生口角、打骂等严重后果的情况。
根据我国《刑法》第272条的规定,如果在同居期间,一方以暴力、威胁的手段向另一方索取财物,或者明知对方没有能力偿还,仍然多次向对方索取,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而如果索取财物或者索取金额超过前款规定的数额,则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需要注意的是,在同居期间,一方以恋爱关系为由索取财物的,不适用《刑法》第272条的规定。而如果一方明知对方没有固定住所,经常在两地以上流动,给另一方造成较大困难,而对方要求其随其流动,往往也会被认定为“索取财物”,适用《刑法》第272条的规定。
同居期间索要财物行为属于民事纠纷,但如果导致严重后果,则可能触犯《刑法》第272条的规定。因此,在同居期间,双方应当树立正确的财产观念,如有索求财物的行为,应当及时停止,避免引发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同居期间索要财物行为可能触犯《刑法》第272条的规定,双方应当树立正确的财产观念,如有索求财物的行为,应当及时停止,避免引发不必要的法律风险。构成刑事犯罪的,要依据触犯的罪名,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依据刑法规定的标准进行处罚。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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