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待工伤认定结论出来后,如果伤情不是很严重(如没有骨折、身体器官缺失等),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相关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后,应及时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待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来后,持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工伤认定结论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县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发生工伤事故后,劳动者应注意保存相关证据,如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工资收入证明、用人单位发放的上岗证、工作服等,这些证据可以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这是认定工伤的前提条件之一。
没出院是否还能做伤残鉴定?
出院后三月左右可以做伤残鉴定。
伤残鉴定是指伤残程度的鉴定。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工伤事故伤残鉴定以及意外伤害导致的伤残鉴定。一般由司法部门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委托正规的伤残鉴定机构进行相应的鉴定。当事人因为受伤导致出现了伤残后,在出院后三个月提供相关的鉴定资料,到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主要包括住院病历、住院病案、诊断书以及相应的影像学检查资料,还有本人的身份证。具体需要到相应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的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三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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