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协议,乙方的合同范围包括:土建、内外装修、给排水、采暖、强弱电、消防、配套综合管网、厂房围护、门卫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堆场。二是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协议,确定合同价格:
1。合同范围内的土建、室内外装修、给排水、采暖、强弱电、消防部分(现有施工图纸),执行一口价(原604万元)。
2。施工图确定后,双方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确定价格。三是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协议,工程承包范围中未提及锅炉房的施工,应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增加锅炉房的施工内容,合同价格在施工图确定后确定。
合同中的工程价款一般不应写为双方按有关规定核定的预算(结算),这将导致“先工作后计算”,在投资、资金、规划等方面引起无数的关注,给结算工作带来隐患。相反,如果坚持“先算后做”,坚持开工前必须确定价格,对工程价款中允许调整的部分按合同规定及时处理,及时补充合同价款,加强合同的动态管理,我们可以有一个明确的思路,监理人员可以有效地控制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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