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必须双方一起办理过户手续。过户需要双方携带身份证件、婚姻状况的证明、购房合同、房屋的相关产权证等资料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等待审核、缴纳有关税费;最后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一、北京房产过户如何办理
北京房产过户的办理流程如下。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立契;缴纳税费;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二、房产过户流程手续
房产过户流程手续:买卖双方应当在房地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等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登记。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携带具体的证件方可办理过户手续。购房人在办理完交易过户手续后,应在3个月内持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房屋买卖合同》向房屋所在地市或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提出申请。经房产管理部门审核后,购房人即可领取房产证。
三、房产转让怎么操作
1、签订合同。房地产买卖、交换、赠送或抵债的,转让当事人应当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2、过户申请。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应当在签订转让合同或合资、合作、兼并、合并合同等法律文件后,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3、价格申报。双方在房屋买卖、交换、赠与或抵债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向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如实申报转让房产的成交价格。4、过户申核。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自受理转让当事人过户申请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人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对不符合规定条件或手续的,作出不予过户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转让当事人。5、缴纳税费。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有关税费。6、变更登记。凡符合转让条件的,由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将申请过户的文件移交房地产管理机构,由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7、领取权证。办理上述手续后,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双方当事人凭过户单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房地产登记机构在15日完成房地产权利变更登记,制作房地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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