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过户是二手房买卖中最核心、最重要的步骤。双方完成了过户手续,买方可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成为房屋的所有权人。注意,在办理过户手续时,需要买卖双方应一同到政府指定的房地产交易场所办理产权转让手续,并按国家规定交纳相关的税费,领取政府机构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在申请过户时,房屋交易管理机构一般会审查以下内容:
1.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2.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3.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4.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5.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6.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7.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8.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居间合同能否与买卖双方都签订?
居间合同能与买卖双方都签订,居间合同的内容可由三方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通常来说,居间合同是一份三方协议,需要买卖双方和中介人签订。所谓居间,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制度。
全文48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