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过户手续由买方还是卖方办理
卖方拒绝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怎么办买卖合同的卖方不但应当交付买卖合同项下的标的物给买方,也应当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至买方。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所有权的转移,需要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本案中,买方依约支付了购房款,卖方应当依约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以转移房屋的所有权至买方。法院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受到法律保护,双方当事人应当依约履行合同义务。故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并同时判令原告在办理过户手续后支付剩余部分房款。
第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二、房产过户手续办理流程
(一)卖方要配合买方进行产权调查。
(二)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销售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四)中介公司为买家到相关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在办理上述手续后,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买卖合同(原件);
3、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三、办理过户手续的程序
(一)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二)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四)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五)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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