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满60岁,即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用工单位聘用的,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调整,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不能申请工伤认定。
一、超过60岁还能签订劳动合同吗
超过六十岁的劳动者是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的的。法律对此的规定是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也就是说,如果年满60岁,已经不符合劳动者就业的法定年龄,劳动者与公司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因此不可以签订。在劳动者超过六十岁的时候,用人单位只可以跟劳动者签订就业协议或者聘用协议。
二、已经超过退休年龄工伤认定能做吗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含经审批延长)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其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发生的职业伤害不能认定工伤,主要理由如下:
1.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缺失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主体资格之主体要件。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用人单位无法定义务为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
3.社会保险法》与《工伤保险条例规》规定,达到退休年龄不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三、超过60岁的农民工能不能认定工伤
超过60岁的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劳务关系,不得认定为工伤,存在劳动关系是工伤认定的前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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