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因工负伤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在等待考核结果时不能与受伤人员解除劳动合同,但在考核结果出来后,受伤人员可以主动申请辞职
,公司是否可以与受伤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合同解除后的一次性伤残医疗补贴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根据您的伤残等级确定,您的总体规划范围
请参见《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至第37条:
第35条员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应保留其劳动关系,辞职并享受以下福利: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发放一次性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27个月工资,二级伤残25个月工资,三级伤残的23个月工资和四级伤残的21个月工资
(II)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标准为:一级残疾工资的90%,二级残疾工资的85%,三级残疾工资的80%,四级残疾工资的75%。如果伤残津贴的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伤保险基金应在工伤员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补足差额,如果员工因工伤残疾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工伤保险基金应弥补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应当按照伤残津贴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五级或者六级伤残的,他/她应享受以下福利:
(I)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根据伤残水平支付一次性伤残津贴。标准为:第5级残疾为其本人18个月的工资,第6级残疾为其本人16个月的工资
(II)与雇主保持劳动关系,雇主应安排适当的工作。如果安排工作有困难,雇主应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残疾为其工资的70%,六级残疾为其工资的60%,用人单位应按规定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如果伤残津贴的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雇主应根据受伤雇员本人的提议弥补差额,雇员可终止或终止与雇主的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和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的具体标准由省人民政府规定,自治区、直辖市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七级至十级残疾的,他/她应享受以下福利:
(I)根据伤残水平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津贴。标准为:7级伤残为13个月的个人工资,8级伤残为11个月的个人工资,9级伤残为9个月的个人工资,10级伤残为7个月的工资
(II)如果劳动和就业合同到期,或者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和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的具体标准由省人民政府规定,自治区、直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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