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只要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就会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合同双方当事人需要根据合同的约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任何一方当事人恶意拒绝履行合同,或由于不符合约定履行合同义务而造成违约的,那对方可以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或法律,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房屋买方违约怎么办
房屋买方违约的处理办法如下:
1.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当具备解除合同的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或双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的解除,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主要类型。
2.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时,应付给对方当事人由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一定数额的货币。违约金分为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凡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是法定违约金,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是约定违约金。
3.赔偿损失。
对于因当事人违约行为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当事人因违约所受到的损失,这就是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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