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主要讲述了申请执行人在更改或增加被执行人的姓名或名称方面的权利。同时,对于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因合并、分立等情形而终止的情况,人民法院也应予支持其申请变更、追加为申请执行人。此外,法院对被执行人还有限制,包括限制乘坐交通工具、在高消费场所消费、购买不动产等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物品、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等。
在执行过程中,若申请执行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想要更改或增加被执行人的姓名或名称,他们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因合并而终止,合并后存续或新设的法人、其他组织申请变更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立,依分立协议约定承受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权利的新设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清算或破产时,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依法分配给第三人,该第三人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院被执行人有哪些限制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法 人 或 其 他 组 织 法 定 代 表 人 变 更 的 法 律 规 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规定,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代表机构负责人等负责人发生变更的,由履行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或者证券权益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委托的代理机构负责办理,并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变更时需要进行登记变更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1. 首先,变更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向原登记机关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变更原因、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信息等。
2. 登记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对变更的法定代表人进行审核,如果符合法律规定,将予以核准登记。
3. 核准登记后,变更的法定代表人应向工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
4. 完成以上手续后,变更的法定代表人才能正式上任,负责组织机构的运营和发展。
总之,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变更时需要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登记变更手续,否则将面临法律风险。
申请执行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想要更改或增加被执行人的姓名或名称,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若符合法定条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申请执行人因合并而终止、分立或清算时,其权利承受人或继承人可以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作为申请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该公民的遗嘱执行人、受遗赠人、继承人或其他因该公民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依法承受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权利的主体,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作为申请执行人的公民被宣告失踪,该公民的财产代管人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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