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考虑采用挂号信函的方式,或者通过传真及电话与房地产开发商取得紧密联系,传达明确的退房意愿及其具体要求;
同时,还需积极督促房地产开发商在收到退房申请后的第十五个自然日内,尽快承担起相应的义务,全面负责办理各项相关手续,包括寻求专业机构帮助,协商解决购房人与各家贷款银行解除合约或终止合同等所有相关事项。
2、在此过程中,我们要提醒房地产开发商,在完成上述所有工作之后,必须严格履行自身应尽的职责,确保及时、准确地将所有购买房屋的款项金额如数退还给购房者,杜绝任何拖欠或挪用行为的发生。
3、当购房者筹集到充足的资金和相关证据后,应当立即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贷款银行进行详细咨询,并办理停止还款的相关手续,以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全文44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