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买卖合同买方限购合同有效吗
房屋买卖合同买方限购合同无效,买方存在缔约过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二、买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条件
买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条件如下:
1.购买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2.房屋出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
3.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4.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大于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交付房屋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三、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怎么赔偿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或标的数额的20%赔偿,同时可以根据违约情形约定实际损失的数额,造成的损害比较大时违约金可以适当上浮,但最高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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