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应依照下列原则予以处理:
1、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
2、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
3、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4、照顾无过错一方。
一、夫妻共有房产如何分配
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
(一)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三)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
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二、离了婚分房子的原则有哪些
离了婚分房子的原则如下:
1、均等原则,即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分割的权利。
2、适当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由于父母离异后给未成年人今后的生活带来一些不利的影响,为了能使子女将来的一个较好的环境里成长;
夫妻在分割财产时应根据子女的学习和生活需要,给抚养子女的一方多分一些财产,以照顾子女的实际需要。
3、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原则。
4、经济帮助原则,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的帮助。
5、损害赔偿原则。
三、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房屋怎么处理?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全文67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