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不承认不受法律保护
卖房人欲出售尚未取得两证的房屋,首当其冲的法律障碍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根据该条规定,卖房人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对于二手房买卖来说,卖房人只有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才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从而有权处分该房屋,因此,如果卖房人在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前出卖该房屋,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效力待定,如果发生争议时卖房人仍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则二手房买卖合同应认定无效。没有任何法律保障。
2.房屋的交付时间、权属变更登记时间不确定
现在无两证的二手房更多的是期房,因此二手房能否按约交付并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直接取决于开发商能否按约交付并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而商品房的建设期限较长,能够如期完工并交付取决于诸多主客观条件,不确定性因素较多,难以控制。
3.房屋质量难以保证
现实中无两证的二手房更多的是期房,在建成之前房屋质量如何根本无从判断,这必然为二手房的交付留下了质量隐患。
4.“一房二卖”不可不防
无两证的二手房买卖无法办理预告登记,这就为卖房人“一房二卖”留下漏洞可钻,一旦房价高涨,违约成本过低,卖房人极有可能将房屋出售给他人。
最后,在此给大家提个醒:为了维护大家的合法权益,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最好不要购买。没有房产证就不能证明房子是你的,还不能办理贷款,一下拿出大半辈子的急需,怕最后钱财两空、血本无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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