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具有无限连带责任的特点。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这些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着相同的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具有无限连带责任的特点。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这些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着相同的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企 业 是 否 可 能 承 担 无 限 连 带 责 任 ?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企业可以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而股份有限公司则可以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企业可以设立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但并不意味着企业一定能够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设立时,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这意味着,如果公司债务不能清偿,股东只有在认缴出资额范围内承担责任,而不会承担超过其认缴出资额的责任。
另外,《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也明确规定:“公司设立时,股东可以自愿签署协议,约定公司设立后,股东按照协议的约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如果公司设立时股东之间存在协议,且该协议约定了股东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股东可能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企业设立时可以设立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但并不意味着企业一定能够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股东之间是否约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需要根据公司设立时签署的协议来确定。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可以设立的形式,但并不意味着一定能够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股东之间是否约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需要根据公司设立时签署的协议来确定。从法律角度来看,设立公司时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如果公司债务不能清偿,股东只有在认缴出资额范围内承担责任,而不会承担超过其认缴出资额的责任。但如果股东之间存在协议,且该协议约定了股东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股东可能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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