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先合同义务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缔约失责任赔偿当事人的信赖利益损失,以求回复到先前的状态;违约责任则赔偿当事人的期待利益损失,目的在于达到犹如合同全部履行的状态;在具体的责任形式上,缔约上过失责任表现为单一的损害赔偿责任,而违约责任则表现为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和实际履行等。
一、缔约过失责任要求实际损失吗
可以要求。缔约过失责任可以主张以下这些赔偿:1、固有利益损失赔偿固有利益损失赔偿的范围是指赔偿身体、健康、生命丧失等的损害或损失。2、信赖利益损失赔偿
通常上,信赖利益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具体而言,其中的直接损失包括以下:
(1)缔约费用,如约定转让合同,买方为订约赴实地考察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2)准备履约和实际履约所支付的费用,如按买方要求直接运输货物到签约地所负担的运输费用等;
(3)缔约过失导致合同无效、被变更或被撤销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比如共有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未取得其他共有人的追认导致无效等;
(4)身体受到伤害所支付的医疗费等合同费用;
(5)缔约费用、准备履约和实际履行等支出费用所失去的利息等。
另外,信赖利益的间接损失包括以下这些:
(1)因信赖合同有效成立而放弃的获利机会损失,比如本可以跟其他人订立合同,但因为信赖缔约方造成的损失;
(2)利润损失,比如因为缔约过失没有正常营业,因此丧失的正常收入损失;
(3)因身体受到伤害而减少的误工收入;
(4)其他可得利益损失。
二、缔约过失责任可以约定吗
缔约过失责任是可以约定的,缔约过失责任是指一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的义务,造成对方当事人损失信赖利益的,应承担民事责任,是民事责任的一种。合同行为只要当事人有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相关的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禁止性等规定的,就可认定有效,而缔约过失责任则违反了先合同的义务,损害合同一方的信赖利益。
三、缔约过失需要交违约金吗
不可以。只有合同开始履行后才有适用违约金的可能。而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缔约过失责任说明合同尚未履行。两者责任形式不同,不能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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