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存案后,能够更名交易。购房合同网签后还未处理存案的想要更名,需购房者和开发商提出请求撤销网签购房合同的预告登记手续,待房管局阅览通往后,房管局回收作废的购房合同,撤销预告登记,然后开发商就能够与购房者新人从头签订购房合同。已存案合同要是经过开发商赞同处理退房手续,之后再重新购买的方可更名。具体流程如下:
1、购房者需要填写书面资料一份,即合同存案刊出、更名请求书,具体说明合同存案刊出或许更名的理由;
2、将写好的请求书递交给开发企业,请求开发企业合作,签字赞同并盖章;
3、本人持合同存案刊出或更名请求书、身份证或户口簿、《商品房生意合同》以及其他有关证明资料,向项目所辖区域的市、区房管局请求;
4、请求的房管局部门会检查状况是否事实,是否符合合同存案刊出、更名条件。
注销购房合同备案流程
1、买卖双方带着各自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网签合同,房东带着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到当地房管局房屋过户机构申请撤销网签。
3、如果办理过程涉及到手续费应由买方承担。
4、办理这种手续时需要本人要到场,本人不到场,需要有委托书才能够办理。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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