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要根据医疗机构在手术前后的每一个环节中的医疗处置是否存在违法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的行为,行为与感染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如果存在因果关系,患者的术后感染可能构成医疗事故,或者医疗机构存在明显的医疗过错。
一、医疗赔偿纠纷是什么
医疗赔偿纠纷是指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和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导致发生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其他医疗赔偿纠纷包括:1、医疗行为存在过错但不构成医疗事故的;2、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在服务中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但不构成医疗事故的;3、因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设备、器械等存在质量问题造成;4、因输血感染病毒造成的;5、其他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行为造成的。
二、医疗事故不构成伤残赔偿?
有的患者在发生医疗纠纷后,先通过行政机关组织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得出了不构成医疗事故的结论,然而不构成医疗事故并不等于医疗机构无需承担民法上的医疗损害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18条之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可见民事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比行政责任认定的医疗事故标准相对更低,患者可以通过申请医疗损害责任鉴定举证证明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其过错与患者的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仍然可以要求医疗机构进行赔偿。
三、医疗事故赔偿责任成立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有下列构成要件: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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