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有产权住房适用人群和权限
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家庭为单位,一个家庭限购一套共有产权住房。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征求意见稿里暂指北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需证实其名下均无住房,其中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以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
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原则上不允许转让其在共有产权住房持有的份额,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应先提交申请由代持机构回购。如果已满5年,购房人可自行选择按市场价格转让所持产权份额,也可购买政府持有产权份额从而获得商品住房产权。
购买共有产权房屋办理过户时,比单一产权房过户要复杂,需要每个共有权人都签署与售房有关的所有文件,如果买房人办理贷款,还需所有共有权人在银行工作人员面前签署售房文件。
二、共有产权房申请情况
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每个城市的规定不一,可以咨询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
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提交材料要按保障房的种类来分:
1、申请市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需提供的材料:
(1)家庭成员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持有总工会核发的《本市市区特困居民证》原件、复印件;
(3)租住私房的提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鉴证的《房屋租赁合同》;租住公房的由单位出具住房情况证明原件、复印件;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人均不足15平方米的家庭应出具房屋产权证的原件、复印件;
(4)社区受理申报材料对原件验证,并在上报的复印件上盖章确认;
(5)申请对象为孤、老、病、残、急需救助等情况的应同时提供疾病诊断材料、残疾证等有关证明。
2、申请市区经济适用住房需提供的材料:
(1)家庭成员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低保、特困家庭出具《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复印件或《本市市区特困居民证》原件、复印件;
(3)租住公房的由单位出具住房情况证明或直管公房租赁证原件、复印件。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人均不足18平方米的家庭应出具房屋产权证的原件、复印件;
(4)城市拆迁家庭提供拆迁协议原件、复印件。
3、申请市区中低价位商品房需提供的材料:
(1)市区中低价位商品房房源具体房号通知函件或批复意见复印件;
(2)填写齐全的本市区中低价位商品房准购审批表;
(3)本市房屋拆迁协议书(产权调换)原件;
(4)申购人(被拆迁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拆迁人或拆迁实施单位盖章);
(5)其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三、申请流程
1、共有产权住房实行网上申购,有需求者应随时关注所在区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在项目开通网上申购期间在线填写《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申购期结束20个工作日内,经过相关部门对申请家庭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核,通过者可取得申请编码,申请家庭可在官方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也可对结果申请复核;
3、接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监督指导开发建设单位进行摇号配售,先按照优先次序分组,确定摇号家庭名单,摇号中选的家庭按照摇号确定的顺序选房,若有放弃的家庭,则由之后的家庭依次递补;
4、开发建设单位在选房现场对申请家庭的材料进行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签字确认《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报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复核通过之后,便可最终签订购房合同。
5、注意事项:
(1)共有产权住房对购房人和申请家庭提出明确的要求和限制,需要首先确认自己是否符合条件;
(2)共有产权住房的出租、使用、回购、再上市等权利均有所限制,购买前应仔细阅读相关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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