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色农药登记初审在哪办理
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农业农村厅15号窗口
二、百色农药登记初审办理条件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一款和《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申请农药登记初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应当是农药生产企业、向中国出口农药的企业或者新农药研制者。
(二)申请登记的农药应当按规定完成登记试验,登记试验资料齐全。
(三)农药生产企业、新农药研制者向所在地省级农药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向中国出口农药的企业向农业部提出申请。
三、百色农药登记初审办理材料
1.农药登记申请表
2.产品化学试验报告
3.毒理学试验报告
4.药效试验报告
5.残留试验报告
6.环境影响试验报告
7.风险评估报告
8.标签或者说明书样张
9.产品安全数据单
10.农药登记文献资料
11.申请人资质证明
12.资料真实性声明
13.产品概述
14.新农药标准品
15.相同农药认定资料
四、百色农药登记初审办理依据
《农药管理条例》(1997年5月8日国务院令第216号发布,2017年3月16日予以修改)
第七条国家实行农药登记制度。农药生产企业、向中国出口农药的企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农药登记,新农药研制者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农药登记。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所属的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负责农药登记具体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所属的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的农药登记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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