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贺州农药登记初审需要什么材料
1、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申请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经营人员一览表及培训证明复印件
6、经营人员的学历或者培训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7、经营人员合同(法人和经营人员不一致的需提供)
8、经营人员两年以上农药、植保、农药工作经历证明
9、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地址、面积说明
二、贺州农药登记初审法律依据
《农药管理条例》
第七条:国家实行农药登记制度。农药生产企业、向中国出口农药的企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农药登记,新农药研制者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农药登记。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所属的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负责农药登记具体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所属的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的农药登记具体工作。
第十一条:登记试验结束后,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提出农药登记申请,并提交登记试验报告、标签样张和农药产品质量标准及其检验方法等申请资料;申请新农药登记的,还应当提高农药标准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报送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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