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未过户的合同有效。
民法典规定,房屋买卖未过户的,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因为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一、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自什么时间起生效
通常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在网签结束后即开始生效,当事人可以根据生效的合同到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产权转移登记。需要注意的是,房屋买卖合同等不动产物权变动合同的生效时间有例外规定,即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但是,《民法典》将“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的表述变更为“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明确当事人可以选择另行签订合同来约定不动产物权变动合同的生效时间。
二、转让房产必须办理物权登记吗?
转让房产不是必须进行物权登记,比如说像法院判决房产转让的,在判决书生效的时候,房产转让生效。除此之外,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三、购房合同及房产抵押登记哪个有效呢
购房合同及房产抵押登记都有效。但签订销售合同后有抵押登记的,不能正常交易。建议在签订合同前查明是否有抵押贷款。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房屋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抵押人应当提前向抵押权人清偿债务或者提取转让所得价款,抵押权人不得再对房屋行使抵押权,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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