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警方抓69名情感挽回大师
近期,一犯罪团伙打着专业情感咨询机构的旗号,利用话术诱骗受害者购买情感挽回服务,以此骗取被害人大量钱财。
上海警方经过侦查,侦破该起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69名,缴获作案手机180余部,初步查实涉及全国各地的案件500余起,涉案金额700余万元。
从警方初步查实的案件来看,受害人遍布全国各地,平均年龄为29.4岁,其中20至30岁男性受骗者居多,最小被害人年仅17岁,被骗金额最多为12万元。目前,肖某等55名犯罪嫌疑人涉嫌诈骗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另外14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二、诈骗是不是很难立案
如果符合立案的条件的,诈骗不是很难立案。比如行为人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及以上的,公安机关应当以诈骗罪予以立案。如果未达到上述标准,但违法治安管理的,公安机关也可以以治安案件立案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三、诈骗罪如何判刑?
诈骗罪量刑标准如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
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二)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达到前款第(一)、(二)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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