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2、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3、被监护人系未成年人的,应提供:
①出生证明(如无医院出生医学证明或独生子女证的,应以公安机关户籍登记记录为准);
②父母的结婚证(若被监护人系父母婚前或婚后六个月内出生的,或是非婚生育的,提供合法鉴定机构的亲子鉴定报告;收养的,提供民政部门收养登记证);
4、被监护人系成年人的,除提供属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证明,还需提供:
①已婚的,提供结婚证;
②未婚的,提供其出生证明、父母的结婚证;
5、合法有效的委托监护合同
一、监护权委托协议公证流程是什么?
1、申请。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2、受理。
符合公证申请条件的,公证处进行受理。
3、审查。
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
4、出证。
经审查符合《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规定的申请事项,公证机构自受理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二、监护权委托协议必须公证才有效吗?
监护权委托协议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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