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对学生擅自离校是否负有责任?
在下列情况下,如果学校没有不当行为,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事故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规定确定:
(1)发生在学生上学、离校、返校或自行离校途中;(二)学生擅自外出、离校期间;(三)放学、放假或者其他学校工作时间后,学生自行留校、上学的;(四)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以外的其他事项。相关法律知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对发生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规章制度。第二十四条学生伤害事故的赔偿范围和标准,依照有关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或者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确定。教育行政部门调解时,认为学校有责任的,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提出相应的调解方案。第二十五条对伤残学生的伤残程度有争议的,可以委托当地医院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有关机构按照国家伤残标准进行鉴定。第二十六条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应当根据责任大小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但不承担解决与帮助伤者无关的户籍、住房、就业等事项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如果学校没有责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本着自愿和可能的原则,对受伤学生给予适当的帮助。第二十八条未成年学生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学生的行为侵犯学校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成年学生、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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