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合同是作为主合同的补充或依据而存在的,如果没有主合同,从合同就是非法的,也不可能成立。因此,先签订主合同是必要的。在有主合同的情况下,从合同的从属性表现如下:1、成立的从属性:从合同的成立以主合同的成立为前提。2、消灭的从属性:主合同消灭,从合同当然消灭。3、处分的从属性:当事人对主合同的处分,如无特别规定其效力及于从合同。
不能这样做,因为从合同是作为主合同的补充或依据而存在的,如果没有主合同,从合同就是非法的,也不可能成立。所以只能先签订主合同。在有主合同的情况下再依据主合同去签从合同。从合同的从属性主要表现如下:1、成立的从属性:从合同的成立以主合同的成立为前提。2、消灭的从属性:主合同消灭,从合同当然消灭。3、处分的从属性:当事人对主合同的处分,如无特别规定其效力及于从合同。
主 合 同 与 从 合 同 成 立 与 消 灭 的 问 题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七十五条的规定,主合同与从合同是两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主合同具有独立性,从合同是从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从合同不能独立存在,其存在与消灭以主合同的存在与消灭为前提。因此,主合同与从合同成立与消灭的问题需要根据主合同的效力来确定。如果主合同有效成立,从合同即告成立;从合同无效,则从合同自始不产生法律效力。主合同的效力可以因合同的性质、目的、形式等因素而异,但无论何种情况,从合同均应受主合同的约束。从合同成立后,如主合同发生变更、解除或者终止,从合同也会相应地发生相应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综上所述,主合同与从合同成立与消灭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的合同情况来判断,但主合同对从合同的效力具有决定性作用。
这段话论述了主合同与从合同的关系。从合同作为主合同的补充或依据而存在,如果没有主合同,从合同就是非法的,也不可能成立。因此,在签订主合同后,才能依据主合同去签从合同。从合同的从属性主要表现为主合同具有独立性,从合同是从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从合同不能独立存在,其存在与消灭以主合同的存在与消灭为前提。同时,主合同与从合同成立与消灭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的合同情况来判断,但主合同对从合同的效力具有决定性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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