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裁员赔偿的N+1指的什么
公司对被解雇的员工给予n+1项补偿措施,其中的n代表着企业并无任何过错而将劳动者辞退且未提前进行通知所应支付的经济赔偿金;+1则是指额外的代通知金,按照劳动者前一个月的工资水平来予以确定。
以上述补偿方式所涉及到的n部分,即为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年限来计算得出的经济赔偿金,每满一年便需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合同到期被裁员有补偿吗
若在租赁合同期满之际遭遇解雇,通常情况下将获得相应的经济赔偿。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合同到期之后,用人单位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续签,但如选择不再续订,则需向受雇者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费用。
其具体的补偿金额以以下条款计算为准:例如,受雇者在用人单位的服务年限每增加一年,则用人单位应支付一个月的薪资作为补偿;而对于超过半年但不足一年的服务期,则按照一年进行计算;至于未满半年的服务期,则仅需支付半个月的薪资作为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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