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您服务了超过六个月后被解雇时,这属于非过错性解雇范畴,根据劳动法规则,雇主有责任为员工提供经济上的补偿。对此,以下是具体规定:当您自供职之日起超过六个月但未达到一年期限之时,我们将视此段时期为一整年份处理,对于每只满一年的时间范围,我们会按照一年的标准给予相应的薪资补偿;若雇主在此情况下进行非法解雇,那么他们需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金额来支付赔偿金,而对于服务期超过半年的员工,雇主还需额外支付两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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