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人不知道2017年北京晚婚婚假多少天,婚假天数如下:北京地区: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章奖励与社会保障第二十条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晚婚、晚育的,由雇主按照本条前款规定奖励。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和个体工商户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河南晚婚婚假规定是什么
河南晚婚婚假规定是三天的时间,目前已经取消了晚婚假。
不同地方的婚假是不用的,当然,对于晚婚来说,可以享受更好的待遇,这也是我国计划生育政策所提倡鼓励的。河南作为人口大省,也有相应的规定。
1、产假:90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2、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3、产前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4、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5、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6、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7、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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