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缺陷导致损害时,受害者可向生产者、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可向生产者追偿,反之亦然。赔偿范围包括人身和财产损害,如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销售者若证明无过错,可免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拖延或无理拒绝修理、退货等要求将受处罚。消费者可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诉,要求行政处罚。
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者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对于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赔偿。
在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赔偿范围方面,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者的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财产损害的赔偿范围包括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权人应当赔偿损失。
如果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销售者如果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不必承担赔偿责任。这种过错是一种推定过错,销售者负有举证责任,否则不能免除赔偿责任。
此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0条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赔偿损失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处罚。因此,消费者在请求退货而供方不理睬的情况下,可直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申诉,请求对经营者予以行政处罚。
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因产品缺陷导致的人身和财产损害,受害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要求赔偿。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人身损害赔偿,以及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等财产损害赔偿。销售者若存在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否则需证明自己无过错方可免责。若销售者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的维权要求,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并请求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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