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购房过程中的合法性和安全性,我们必须认真对待以下几点:
首先,审查开发商是否拥有完整的“五证”资质证书是至关重要的环节。在签订预售合同时,购房者应仔细检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开工证以及销售许可证这五个证件是否齐备。
其次,购房者应该要求开发商签署由房管部门统一印制的或者建设部推荐的合同文本,并且需要确认代表开发商签字的人员是否为其法定代表人。如果并非法定代表人,那么就需要审查其是否持有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第三,在预售契约中,必须明确约定违约责任,最好能够明确规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例如,如果约定按照每天的比例来计算违约金,那么目前的违约金标准通常为每日万分之四。
第四,针对可能出现的纠纷问题,买卖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也可以选择仲裁或者诉讼的途径来解决。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开发商在购房者支付了定金后,却未能成功申请到银行按揭贷款,此时他们往往只会退还购房款项,而不会退还定金。
然而,这种做法并不公正。因为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顺利地申请到按揭贷款。因此,我们建议购房者在与开发商达成的协议中,明确约定当购房者无法获得按揭贷款时,定金将如何返还,是否需要扣除一部分作为手续费等相关事宜。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全文64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