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申请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市房地局应当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颁发房地产权证书。按期到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局的房政科领取房地产权证,购房事宜全部结束。买卖整幢房屋的只须买方到场即可;交易的是整幢房屋中的一部分,那么卖方也应到场,另行办理房屋产权的要变更登记。
购房居民为领取产权证,应向区、县房地局提交的文件和证明有:本人身份证、私章以及市交易部门开出的《房屋卖契》。如不能亲自到场办理,购房者同样要给代办人出具符合规定的委托书。并把自己的私章交给他代为办理。
一、如何避免二手房买卖纠纷
第一,检查房屋的产权证和土地证,看两证是否齐全(有些房本是两证合一的);
第二,是要看清楚产权证是否被抵押和土地证上的土地使用年限的记载;
第三,检查房屋本身的质量。除了以上几点之外,还要注意房屋是否被卖房人出租;
第四,要检查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姓名和卖房人的身份证上的姓名是否一致。
第五,看产权证上是否有共有人,如果有共有人,还需要共有人出具书面同意证明。即使是夫妻共有的情况,也需要另一方出具证明,以避免纠纷;
第六,对于买方来说,除了要严格按照建设委员会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格式订立合同之外,还需要将一些细节问题纳入合同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的物业管理交接,户籍的迁移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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