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的基本理念,一是以人为本;二是公平公正;三是统筹城乡;四是公共服务均等化。
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所谓公平,就是指对待人或对待事要“一视同仁”;而所谓公正,则是指“给每个人他(她)所应得”。
统筹城乡就是要改变和摈弃过去那种重城市、轻农村,“城乡分治”的观念和做法,通过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削弱并逐步清除城乡之间的樊篱,在制定政策的时候,把解决好农民保险问题放在优先位置,加大对农民的支持和保护力度。
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政府要为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能够体现公平正义原则的大致均等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是人们生存和发展最基本的条件的均等。从我国的现实情况出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基本民生性服务,如就业服务、社会救助、养老保障等;二是公共事业性服务,如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科学技术、人口控制等;三是公益基础性服务,如公共设施、生态维护、环境保护等;四是公共安全性服务,如社会治安、生产安全、消费安全、国防安全等。这些基本公共服务做好了,才能使全体社会成员共同享受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的成果。
全文55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