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返本销售这种行为并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我国的各项法律法规已经明文规定了,所有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企业均不得以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手段来进行商品房的售卖交易。而返本销售的具体实施方式通常表现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会将商品房直接出售给消费者,并且要求消费者一次性地向其全额支付购房款项;之后,开发商会按照自身实际情况或者按照预定计划,分批次或者在较长时间内,将消费者交付的房价款予以全额退还。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