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告知书作出主体可撤回重新作出,但由于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意在告知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内容,告知相对人陈述申辩或申请听证的权利,本身尚不构成对相对人行政处罚的拘束力,行政相对人申请撤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无意义。
一、行政处罚入档案吗
会。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会将处罚相关信息进行记录,并且会计入计算机系统保存。
二、行政机关可以自行撤销行政处罚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机关对自己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是可以撤销的,行政机关应该向行政处罚相对人出具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的撤销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素。欠缺其中任何一个要件的行政行为就是可以撤销的行政行为。
2、行政行为不适当。不适当的行政行为也是可以撤销的行政行为。所谓不适当是指相应行政行为不合理、不公正、不符合现行政策、不符合有关公序良俗。
三、行政处罚告知书多长时间可以下发
行政处罚告知书一般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如果属于当事人不在场情况下作出的处罚决定,应当在七日内将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所以行政处罚告知最迟应在七日内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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