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外商投资企业清算的步骤。首先,需要遵循公司法关于公司清算程序的规定进行清算。接着,在公司解散后的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然后,需要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最后,用公司财产分别清偿债务,并对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的步骤如下:
1.遵循公司法关于公司清算程序的规定进行清算;
2.在公司解散后的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3.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用公司财产分别清偿债务,并对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公 司 财 产 如 何 用 于 清 偿 债 务 ?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财产应当用于清偿债务。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宣告破产。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因此,公司财产用于清偿债务的方式有以下几种:首先,公司可以出售资产来清偿债务;其次,公司可以进行股权转让,将一部分股权转让给其他债权人,用于清偿债务;此外,公司还可以尝试通过债务重组来清偿债务,与债权人协商达成债务减免或者分期付款等协议;最后,在以上方式都无法解决问题的情况下,公司可以申请破产清算,由法院依法宣告破产并依法进行清算。总之,公司财产用于清偿债务的方式有很多,具体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
此外,公司还应当积极配合清算工作,确保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如果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股东也应当积极参与清算,并尽力减少公司的损失。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公司的利益和股东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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