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辞职年假不是只能休一半。员工上半年离职年假=(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用人单位未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辞职要扣一半工资合理吗
不合理,只要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提出辞职,用人单位就应该按时为劳动者办理辞职手续并结清工资,不能克扣劳动者应得的劳动报酬,除非劳动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那么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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