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搭优惠政策“末班车”年内递件二手房税仍有优惠
时间:2023-06-10 14:20:21 19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日前向外界表示,其已协调税收征管部门,凡在2009年12月31日(含当天)之前备齐资料申请产权登记并取得交易登记机构发出的《收件收据》的案件,均可按财税[2008]174号文件规定的优惠税率征收税费。

请广大想赶搭优惠政策末班车的二手住房买家无须担忧,放心到各交易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业务。但这是针对于卖家主手持房产证,并没有将物业抵押给银行的二手物业成交;若是涉及赎契、转按的交易已经赶不上末班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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