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借款人可以免责。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一、担保人对债务人是否有追偿权
保证作为一种担保方式,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保证人先后享有两项重要权利:
一是抗辩权,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保证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二是追偿权,指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
保证人在放弃专属于保证人的抗辩权,或者在放弃债务人所享有并且债务人也表示放弃的抗辩权,而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况下,应当享有追偿权。
但保证人在放弃债务人所享有并且债务人未表示放弃的抗辩权,而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况下,不应享有追偿权。
二、担保人可以起诉借款人偿还贷款吗?
担保人是可以起诉借款人偿还贷款的,担保期间,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经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担保人同意转让的债务,担保人不再承担责任,在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间,债务人不还款的,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三、用保证人替债务人还钱
保证人按照约定承担了保证责任还钱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进行追偿。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承担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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