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向供水公司和供电公司投诉。小区业主供水供电合同的相对人是供水公司和供电公司,房东没有停水停电的“执法权”。
一、大连民法不交物业费中卖方有权停水停电吗
小区物业没有权利停水停电。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二、有哪些情形的可以拒收房
有下列情形的可以拒收房:
1、房屋未通过竣工验收的;
2、交付时未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道路、电梯、供水、供电、燃气等基础生活设施不具备基本使用条件的;
3、未通知买受人擅自变更商品房的户型、朝向、结构的;
4、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
三、物业是否有权利关业主的水电
物业无权利关业主的水电。即使业主已经出现了欠交水电费的情况,也应该由供水公司或者供电公司来操作,而物业公司没有这个权利。物业管理公司是受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委托,对其物业实施管理与维修,对产权人和使用人提供各种服务。因此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主要体现在服务及管理方面,如小区管理办法的拟定、依照物业合同进行管理、制止业主违规行为、承担维修、安全保障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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