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一般提供以下证据:1.过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文字记录或口头陈述;2.与他人同居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相称共同生活的证明;3.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其与他人结婚的证明;4.医院出具的证明遭受家庭暴力的诊断;5.由人民法院作出的关于家庭暴力犯罪的刑事判决书等等。
一、离婚案件提出损害赔偿需要哪些证据
离婚诉讼要提供以下证据才能主张损害赔偿:
1、过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文字记录或口头陈述;
2、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其与他人结婚的证明;
3、有关机构如医院出具的证明遭受家庭暴力的诊断或有关机关出具的伤情鉴定书。
二、离婚诉讼中怎样才算是有效举证呢?
离婚诉讼中当事人的有效举证包括:
1.如涉及家庭暴力的,应提交法医鉴定;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3.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4.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居住证明、相片、录音、录像等证据。
三、离婚损害赔偿纠纷要收集哪些证据
离婚损害赔偿纠纷要收集的证据:过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文字记录或口头陈述;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其与他人结婚的证明等。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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