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董事会是如何组成的
1、董事会是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由董事组成的行使经营管理和决策权的必设集体业务执行机关。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零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在职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公司董事的职责和义务
1、义务。董事有遵守公司法和其他制定法规定的注意义务;董事有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注意义务。董事有在自己权限范围内行为的注意义务。事与公司之间的自我交易禁止义务。竞业禁止义务。
2、职责。董事长也是董事之一,由董事会选出,其代表董事会领导公司的方向与策略。董事长是公司或机构的最高管理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为公司利益的最高代表,领导董事会。在日本和韩国的大型会社(公司)称为“会长”,名称分别为“取缔役会会长”和“理事会会长”,是股东利益的最高代表。
3、一般而言,董事的责任源自多方面,包括公司章程、法庭判例和法规。如某人不履行其董事责任,可能须在民事或刑事法律程序中
负上法律责任,亦可能会被取消担任董事的资格。
全文53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