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审批有哪些程序?土地征用的审批程序是什么,我国土地管理法对土地使用审批有下列规定:
国家征用土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公告实施法律程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进行被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公布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土地用途、土地用途等,被征收土地所在乡(镇)、村、村民小组范围内的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社会保障等情况,至少30日,听取被征收农村居民对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有关方面的意见。
被征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多数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听证,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情况。被征收土地的所有人、使用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房地产权证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计算落实有关费用,确保足额到位,并与被征收土地的所有人、使用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申请征收土地,应当如实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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