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政治自由。
一、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享有哪些政治权利
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享有下列政治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二、无期徒刑的能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吗
无期徒刑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的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三、被剥夺的政治权利包括哪些
剥夺政治权利主要是剥夺犯罪分子以下权利:
1、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以及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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