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土地征收补偿费应当自补偿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缴纳。但是,村民真正得到补偿的时间与补偿的性质不同。1。土地补偿属于全体集体人员,是集体人员发展的资金。按照规定,这笔资金不能直接支付给个人,而是属于集体。补偿费一般由村委会管理。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九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由此可见,村民获得土地补偿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村集体已从征收方获得土地补偿。二是探讨赔偿金的具体依法分配问题。如果两处房产符合条件,村民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起诉赔付。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分配讨论会议,因此无法直接起诉要求付款。但是,可以要求村委会依法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分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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