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50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不过这个使用权期限的计算是从国家一级土地市场(各个地方的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出让这宗土地开始算起,比如一个开发商2007年从土地一级市场买的一块住宅用地的使用权,然后2009年转让给另外一个开发商开发建设,2010年的房子卖给业主,那么业主所买房屋所占土地使用年限从2007年开始算起。
关于工业用地转让问题
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开具土地出让金收据。二、取得所在地政府土地批复文件。三、六十天内缴纳土地契税。四、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五、办理规划定位图,宗地图和地籍调查表。六、准备土地出让合同、土地批复、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规划定位图、宗地图、地籍调查表、土地出让金收据、契税收据、规划许可证,填写工业用地过户申请登记表,缴纳相关费用,到土地局地籍科办理入户手续,并索取土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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