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土地的使用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时间:2023-03-29 10:42:30 33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工业用地的使用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50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

不过这个使用权期限的计算是从国家一级土地市场(各个地方的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出让这宗土地开始算起,比如一个开发商2007年从土地一级市场买的一块住宅用地的使用权,然后2009年转让给另外一个开发商开发建设,2010年的房子卖给业主,那么业主所买房屋所占土地使用年限从2007年开始算起。

二、厂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工业用地是指独立设置的工厂、车间、手工业作坊、建筑安装的生产场地、排渣(灰)场地等用地。土地使用权指单位或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1、凡与省市规划国土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用地,其土地使用年限按国家规定执行。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用地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2、另外加油站、加气站用地为二十年,现在的工业用地使用年限是50年。

3、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厂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厂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最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准予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此外,土地使用年限未到期国家也可征用,但应就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进行补偿。

以上就是厂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的全部内容,土地使用权年期的长短,直接影响可利用土地并获相应土地收益的年限。如果土地的年收益确定以后,土地的使用期限越长,土地的总收益越多,土地利用效益也越高,土地的价格也会因此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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